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娄底市科技创新
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科技体制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根据《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湘科发〔2020〕69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奋力建设中部地区“材料谷”、实施研发平台和研发投入双倍增、人才新政36条的决策部署,突出优势产业链融链强链,兼顾社会发展各方面需求,现就2022年度娄底市科技创新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科技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支持的科技项目类别包括:①“材料谷”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含“揭榜挂帅”);②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③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④企业创新团队(人才)和科技特派员建设项目等四大类。
二、各类科技创新计划项目支持重点及申报条件
(一)“材料谷”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含“揭榜挂帅”)
1.支持重点:
重点围绕建设中部地区“材料谷”和10条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对先进装备、新材料、新信息、新能源、生物医药、现代农业、污染防治、公共安全等技术领域开展集成创新和技术攻关,解决制约产业化的关键共性技术瓶颈问题,通过项目的实施,培育形成新产品、新产业、新市场、新业态,辐射带动产业集群发展和行业技术进步,预期能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2.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在娄底市范围内依法注册并运营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实施项目的资金、人才、研发、产业化等保障条件;申报单位是企业的,必须是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且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依法纳税在2022年7月底前没有欠税,成长性大,且税收贡献明显;具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运行管理规范,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主动向科技、财政、统计等部门及时报送项目执行情况和有关信息报表。有违反科技诚信有关规定被处罚的,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承担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含“揭榜挂帅”)到期未验收、不配合验收和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不得申报。
首席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首席专家应是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在职且实际主持科研工作的人员,项目完成时原则上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限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再申报项目,不得以相同内容多头、重复申报;具有与所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基础和经验;具有所申报项目所需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科研团队;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无不良记录。
科技重大专项 “揭榜挂帅”制项目,除具备以上申报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揭榜方一般应是产、学、研、用协同创新联合体,其中申报产业技术攻关项目的,可以多家联合申报。
②需确定一家娄底市内的法人单位为项目依托单位(依托单位为企业的,必须是已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且税收贡献明显),负责项目日常管理、成果承接和转化。依托单位须能提供成果转化所需的专业人员、资金、场地等配套条件。
(二)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
1.重点领域:
高新技术领域:先进装备制造(工程机械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及总成产品、装配式建筑及建工机械等技术研发)。新材料(高品质特殊钢、特种合金材料、碳基材料、化工新材料、先进陶瓷材料等技术研发)。新一代信息技术(大数据与区块链、集成电路装备制造、5G通信和网络安全、人工智能及传感器、现代文印等技术研发)。新能源与先进储能(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开发利用、先进储能材料及储能电池、节能技术及装备、氢燃料电池关键核心部件等研发技术)。生物医药(以现代中药为原料的药食制备技术研发,高端医疗器械开发与应用等)。高技术服务(围绕科技服务、信息服务、现代物流、工业设计、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民族民间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等)。
农业领域: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技术研究与应用,现代农业机械化装备研发,现代种养关键技术研发,农业标准化生产关键技术研究,农产品精深加工与高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动植物病虫害防控关键技术研究,优质种质资源收集与开发利用,智慧农业技术研究与推广应用。
社发领域:资源与环保(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尾矿资源化利用、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大气污染成因与治理、土壤污染防治、化学品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生态修复、气候变化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生物安全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噪声污染防治、可降解塑料、核与辐射安全等技术研究)。食品安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食品安全信息平台、食品安全关键技术转化集成和综合示范等)。医疗卫生与健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原及变异检测新技术、新方法、新产品的研发与应用,重大疾病、常见病、传染病防治、监测、预警关键技术研究,生物药与中药新药开发与应用关键技术,中医诊疗新方法、新技术、新产品等)。社会公共事业(开展公共安全、质量安全、防灾减灾、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反恐怖、禁毒戒毒、军民融合等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的研发及应用示范等)。
2.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以经济建设和民生需求为导向,提升我市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的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社会公益性研究项目;以产业转型升级、两型社会发展和惠及民生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企业、高校、院所的协同创新,促进产学研紧密合作、产业技术联盟集成攻关、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及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解决制约我市产业发展关键技术问题,形成市场竞争力强、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新产品、新技术、新方法项目;以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规划与对策研究,旨在普及公众科学知识、提升科学素养的科普项目。
3.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在娄底市范围内依法注册并运营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实施项目的资金、人才、研发、产业化等保障条件;且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依法纳税在2022年7月底前没有欠税;具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运行管理规范,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主动向科技、财政、统计等部门及时报送项目执行情况和有关信息报表。有违反科技诚信有关规定被处罚的,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承担科技创新计划项目但未验收、不配合验收工作和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不得申报。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在职且实际主持科研工作的人员,项目完成时原则上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限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再申报项目,不得以相同内容多头、重复申报;具有与所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基础和经验;具有所申报项目所需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科研团队;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无不良记录。
(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创新平台申报条件:
①原则上应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申报,鼓励和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进行产学研合作。
②在娄底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企事业单位或组织,固定资产规模不低于2000万元,近两年年销售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必须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且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
③设立了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具备必要的研发条件,拥有10人以上的研发队伍,其中固定研发人员不低于70%,高中级技术职称人员比例不低于60%。
④拥有有效发明专利。
⑤重点布局领域:围绕支持娄底“材料谷”建设以及特色产业集群发展,重点支持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生物种业、人工智能(数据、算力、算法)、新一代半导体等领域布局。
(四)企业创新团队(人才)和科技特派员建设项目
1、企业创新团队(人才)
①支持重点: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市重点优势产业领域,能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引领和带动作用的企业创新团队(人才)。
②申报条件:创新团队(人才)依托单位是在娄底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创新团队具有较好的成长性,其中团队拥有5名以上相对稳定的核心成员,团队成员间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在科研机构或项目中合作1年以上,核心成员一般应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平均年龄不超过45周岁。创新人才在国内外获得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对突破关键技术瓶颈、产生重大驱动效应或者来自边远地区的可适当放宽学历、职称条件)。依托企业具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且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依法纳税且在2022年7月底前没有欠税;主动向科技、财政、统计等部门及时报送项目执行情况和有关信息报表。已承担过市级及以上企业创新团队(人才)建设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已获得国家、省人才项目的入选专家不得再申报。
③团队带头人必须是技术负责人;具有较强的技术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拥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团队创新能力较突出,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所研发的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潜力和竞争力;
2、科技特派员
①支持重点: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全省人才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娄发﹝2022﹞7号)文件既“36条人才新政” 要求,主要支持围绕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开展技术创新、成果示范和推广应用,研究和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和新产品科技特派员(含“三区”科技人才、科技专家服务团成员)等。
②申报条件:
原则上以科技专家服务团为依托,重点聚焦各县市区优势特色产业;项目负责人应是解决问题能力强、服务成效好的在任科技特派员;项目申报主体须是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或服务的企业或社团服务组织,且应在娄注册成立并运营一年以上;科技特派员与所在单位、服务企业或社团服务组织应签订科技服务合同或协议;相关项目技术先进适用,对当地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和农民群众增收致富有示范带动作用,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申报程序及相关事项
1.“材料谷”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含“揭榜挂帅”)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市直主管部门行文推荐。
2.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企业创新团队(人才)和科技特派员建设项目由各县市区和娄底经开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推荐或市直主管部门行文推荐。
四、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由各县市区、娄底经开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按照申报通知的要求审核,推荐。推荐单位对申报、推荐的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负责。
2.同一申报主体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类别的项目(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可以同时申报)。
3.申报单位登陆娄底市科技局门户网站(http://kjj.hnloudi.gov.cn/ldkjj/index.shtml),进入“娄底市科技创新管理系统”进行在线申报并提交申报纸质材料及电子版一式一份。各推荐单位上报的正式文件一式一份,于申报截止日期前送达市科技局。
五、申报材料
《娄底市“材料谷”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含“揭榜挂帅” )申报书》(见附件1)、《娄底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娄底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见附件3)、《娄底市企业创新团队(人才)建设项目申请书》(附件4)、《娄底市科技特派员项目申请书》(附件5)、《娄底市科技创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6)、娄底市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见附件7)、娄底市科技创新项目申报项目负责人诚信承诺书(见附件8)及在科研、税务等相关方面诚信证明文件等附件,书面材料一式1份, A4纸,简装成册,所有项目均需进入“娄底市科技创新管理系统”进行在线申报并提交申报纸质材料及电子版一式一份。同时报送《娄底市科技创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6)。相关申请书及表格在娄底市科技局门户网站(http://kjj.hnloudi.gov.cn/)下载。
《通知》及相关附件除发布本书面文本外,同时在娄底市科技局门户网站上发布(http://kjj.hnloudi.gov.cn/)。
六、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1.项目申报时间: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9月7日17时30分,逾期不予受理。
2.各业务科室及联系方式:
规划与资源配置科 8314375
高新技术产业科 8225587
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8314375
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 8312281
市外国专家局 8216073
监督与政策法规科 8227780
市财政局科教科 8222468
附件:1.《娄底市“材料谷”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含“揭榜挂帅”)申报书》
2.《娄底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申请书》
3.《娄底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
4.《娄底市企业创新团队(人才)建设项目申请书》
5.《娄底市科技特派员项目申请书》
6.《娄底市科技创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7.《娄底市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
8.《娄底市科技创新项目申报项目负责人诚信承诺书》
娄底市科学技术局 娄底市财政局
2022年8月8日